前两天为了在伦敦上葡萄酒课方便,所以找了个离上课地点步行5分钟的公寓式酒店。
虽然,我走路去上课只要5分钟,然而我每天还是最后一个到的,别人估计一大早都起来坐地铁来上课,我呢每天8点45准时起床,磨蹭到8点57然后去上课,9点钟的课,我只能进教室之前佯装很着急的满头大汗的跑来上课。
公寓式酒店的好处就是有厨房,能做饭,但是对我这种没有做饭技能点的人来说,然并卵。
最右边那个黄色的大柜子打开是个大水箱,我打开之后没发现有用的东西,所以就没再打开过,谁知道最后一天手贱,突然发现里面竟然有个洗衣机,瞬间发现了新大陆,还害我白白用手洗了几天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