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加坡**通报,新方自2019年1月28日起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实行双向96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即在前往第三国和自第三国返回途中过境新加坡时可免签停留4天。有关条件主要包括:须持有指定8国中任一国家签发的有效签证及96小时内离境新加坡的有效续程机票、渡轮票或船票等。
以下信息适用于符合96小时过境免签(VFTF)条件的旅客。
符合VFTF条件的过境旅客须同时满足现行入境要求方可入境新加坡。最终是否可以入境由入境处的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ICA)官员断定。
印度和中国公民
在前往第三国家或从第三国家出发需过境新加坡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印度和中国公民均可享受 96 小时VFTF:
您可以乘坐任何交通工具入境新加坡,但必须乘飞机或乘船离境;且必须持有96小时内离境新加坡的有效续程机票、渡轮票或船票;且
必须持有以下国家签发的有效签证*或长期通行证(自根据VFTF计划入境新加坡之日算起,有效期至少为一个月):
澳大利亚
加拿大
德国
日本
新西兰
瑞士
英国
美国
* 签证的有效性取决于是否可凭借所持签证入境以上任何一个国家。持单次入境签证(SJV)的旅客在返程过境新加坡时(即:单程签证已使用并失效),也可以享受VFTF,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旅客直接从签发SJV的国家出发,途经新加坡,而后直接返回其所属国;
上次使用SJV后,尚未返回过所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