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给予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往返第三国过境新加坡96小时免签证入境待遇。免签条件如下
(1)护照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2)须持有96小时内离境的续程机票或船票;
(3)满足在新停留的经济证明;
(4)须持有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德国、瑞士8国任一国签发的签证或可入境德国或瑞士的有效申根签证。在入境新加坡时,上述签证有效期应为1个月以上;
(5)如持上述国家单次有效签证出行且签证被使用,返程时亦可适用免签过境政策,但须从签证签发国直接赴新,且转机目的地须为中国。
中国公民自中国内地经新加坡中转往返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亦适用该政策。过境旅客可凭有关材料在新加坡口岸移民边检柜台直接申请免签入境许可,不收取任何费用。96小时停留期从入境第二日零点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