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近月少女莉莉 于 2024-7-31 01:09 编辑 看到你私信发的问题了,这个没法私信回复,因为这玩意儿是个考香港税法能出一道大题的活……
首先回答你的问题,长租酒店不可作为住宅租金扣除。香港关于租金扣税这块条文上卡得比较严,简单来讲就是住宅用途建筑以
加盖印花的租赁协议给予
独有使用权(即强调期内转移了物业的所有权权益的租赁(Tenancy)而非没有转移物业所有权权益的特许(license),比如酒店房间和车位等)作为
住所,唯一的例外只有租用公家物业的时候,所以长租酒店、服务型住宅、公寓等支出均不可作为住宅租金扣除。理论上你在报税时扣了也不是不行,但万一税局以后查你就很麻烦,所以不建议乱来。
一般来讲其实很少见长居的人会选择住长租酒店,可能被公司派驻工作,有补贴那种?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公司在向香港税局报送相关信息区分开给你发的住宿补贴和薪酬支出,否则的话会一律按照薪水打税。如果公司报送区分开来了,公司住宿补贴的租金/酒店费用/公寓费用或者直接提供宿舍等不会直接计入应税收入,而是以薪酬支出的的一定比例计算一个额外的”租值“加进薪酬里计算应税收入,比如常规租房和服务型住宅为10%,酒店、公寓、宿舍等占2个房间的话8%,占1个房间的话4%。如果补贴和实际住房支出不一致,补贴多了的部分就算入薪酬,少了的部分从租值里扣掉。
住宅租金扣除一年只能扣100000,如果和别人合租还要共享这100000,在租金爆炸贵的香港只要你不在劏房蜗居,几乎一定会超过这个上限。所以很多公司都会提供”名义住房补贴“操作,也就是说把你实际的薪酬拆分成名义薪酬X和住房补贴Y两个部分上报。我们假设你租金扣税的上限是Z(比如一个人住就是100000/12,两个人合租平摊租金就是50000/12),当10%(也可能是8%或者4%)X小于Y-Z的时候,这个操作就会降低你的应税收入。从公式就可以看出来,薪水越低,租金越高,越鼓励这种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