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西門吹雪 于 2020-3-9 18:30 编辑 【泰国民航局:不提供健康证明乘客不予登机】泰国网报道,3月8日,泰国民航局(CAAT)局长朱拉签署并发布了有关高危疫区国家人员搭乘泰国民航班机的相关文件,文件内容显示,因此前泰国**已将新冠肺炎列为危险传染病,并将中国(包含港澳)、韩国、意大利、伊朗列为高危疫区,为防控疫情,民航局现做出以下规定:
1.从卫生部列为高危疫区国家和地区搭乘飞机抵泰的乘客需按**规定进行隔离;
2.疫区始发航司需在出发前提示乘客向工作人员提供未感染新冠肺炎的健康证明,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乘客,航司不予出票登机;
3.被卫生部或世卫组织列为疫区的乘客,出具健康证明登机后工作人员将根据泰国2015年《传染病法》相关条例为乘客提供相应表格,并交给目的地疾控厅工作人员;
4.国际边检人员有权根据2015年《传染病法》对出入境乘客提出相关要求,即:
(1)禁止未接受检疫者出入机舱;
(2)禁止其他交通运输工具靠近抵港班机;
(3)航空公司须知:
—国际边检工作人员放行前,机上所有人员需按照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检查;
—抵港班机所有人员需根据疾控厅要求,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接受单独隔离、集体隔离或接受卫生健康建议;
5.航空公司需承担乘客隔离期间的服务费、医疗费相关费用;
6.航空公司需按照规定,定时向卫生部工作人员上报隔离乘客健康状况;
7.航空公司需向乘客始发空港及目标空港说明乘客健康情况并告知同班机其他乘客。(来源:CA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