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科学家,请教一个骨灰级规则问题。
条件一、国航有规定,联程客票,前段航变但已乘坐,后段不发生航变则不支持非自愿退票
条件二、国航出票的两段皆深航承运联程票(首段有国航代码共享),票规由深航解释。
条件三、海豚出票票规写了联程客票部分使用,非自愿退票可退50%。
情况说明:9月3日 深圳-上海,经停景德镇CA3313(实际承运ZH9521),联程9月4日上海-天津ZH。票号999。
其中,深圳段起飞时间调整15分钟。经停落地景德镇后,景德镇-上海段起飞时间由20.50延误到23.00。
case1:照常乘坐景德镇-上海段,赌一把第二天上海-天津段会否航变。会则可退50%,不会则寄。
case2:放弃乘坐景德镇-上海段,景德镇-上海-天津两段一起退。国航踢皮球说票是深航出的,按深航规则,深圳-上海段已乘坐,且深圳起飞时间调整未达15分钟以上,目前不坐景德镇-上海也不可以按非自愿退景德镇-上海或景德镇-上海-天津。海豚踢皮球说问了国航,和我听到的一致;如我执意要按非自愿退景德镇-上海-天津,需等第二天白天审计部门上班结算才可知道能退多少,不保证能退50%,更不保证景德镇-上海段能退到钱。
请*大的大佬来评评理,或者帮忙解释解释,这种情况到底能退多少
按照海豚票规,航变不坐能退50%,那景德镇-上海-天津岂不是可以退50%*50*+50%=75%,另,深圳-景德镇的机建燃油是否是110?按比例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