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客16323 发表于 2024-8-8 17:12
至于,因为一地杀全球这个我就不评论了,这个争议比较大,因为你说不能因A杀B,但往往很多客户开户都是因A才有B,或者因B才有A,不同司法区的户口紧密相连且一地达标全球达标的做法。 所以,不好一贯而论,或者说我也不知道怎么理解这个问题。
以前应该比较紧密,但现在似乎逐渐呈现各自为营的情况。因为司法区不同所以会导致某些地区发起关户的时候援引的理由(例如广为人知的 Expat “随便关”)在其他地区不太适用(例如传导到了滙豐香港)或丢失客户(导致滙豐香港按照指示应该关闭一个合资格的高利润客户)。
处理过好几起 CSEM 后,感觉关户其实就是最好的结局,不折腾,把钱还回来在其他银行还是 VIP。吵赢了一次不代表能永远赢,吵赢了部分(例如留下香港滙豐)其实也会觉得膈应,吵输了就完全浪费时间(例如 Expat 特长已读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