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希尔顿逸林泳池
今天带孩子来北京希尔顿逸林游泳,顺便住一宿让老人在家清净一天,平时都是老人带孩子很辛苦,所以周末要么我们带孩子出来,要么给老人安排一个什么活动放松一下。
下午到了以后直接去游泳,开始我都没注意,后来我爱人怎么都不下水,过了一会儿她就把孩子抱回房间了。我这才注意到,原来是旁边有个戴红色泳帽的白白胖胖的大个子,一边在泳池里到处溜达(也不游泳,溜达也不走直线),一边持续的发出低沉的笑声,脸上一直挂着那种。。就是阳光灿烂日子里面那个格鲁木那种表情,我是开始注意力全在我儿子身上,一旦知道了就很明显是那种,智力不太好的情况。。旁边有两个学游泳的小朋友,他就有时候跟着小朋友旁边傻乐,有时候跟着我,要么就跟着泳池里的另一个成年人边儿上。。但是很明显谁都不搭理他,应该谁都不是跟他一起来的。
我是想咨询一下,我国的法律有没有相关的规定,这种精神或者智力有问题的成年人可以到公共泳池游泳嘛?如果可以的话,是不是也要有监护人在旁边便于控制?不然泳池里有小朋友,还有女士,一旦发作起来,这么大块头谁控制的了。在陆地上还好,在水里不是对大家很危险嘛。。
其次如果是住店客人,人家确实有权利使用酒店设施,这我是支持的,而且不应该因为别人任何方面的残疾就加以歧视,这点我自认为平时做得还挺好的;可是酒店是不是也应该有相应的规定,照顾其他客人的安全呢?
如果是出差,那到无所谓,最多我这两天不去泳池就行了,或者其实我自己的话倒也不怕,可这次是专门带孩子来游泳的,这就有点儿闹心了。。
当然,人家自始至终没有作出危险的举动,我也愿意相信人家到我们身边对着我们笑是善意的,可始终就是心里有点儿别扭,大概是我身上那点儿小布尔乔亚始终没改造干净吧,我先做自我批评。
如果是大家会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