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4年Ambassador,自從他們cut一對一,和我已經認識和3年多的都像朋友那樣的Ambassador時,其實這個計劃已經名存實亡,所以今年我自己沒有項目保不住也沒有什麼。
問題在於,你已經announce了,然後贏盡掌聲之後突然反口。出爾反爾這件事上面很過分。
至於公平,我明白他們的感受。
只是酒店業不來就是以這個邏輯的。同樣的房型,我訂的可能是800一晚,就些人的價錢做promotion時訂的700一晚。難道我投訴,酒店就要公平,追收700晚的人100塊?
還有,例如多年前我還是plat的時候, 他們要求75晚一年才是plat,我住到75晚,也不會投訴申請挑戰的住16晚升上plat的人啊。
因為這是我和酒店之後的達成的agreement,其他人是其他人與酒店之間達成的agreement。他們之間的terms我不管。但你 答應了我就應該信守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