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ace啊 发表于 2021-11-1 03:00你还在读高中吧。机制背后是经济博弈。如果偷一辆汽车被抓的概率是50%,抓到一次后罚款金额10万元,偷成功一次获奖金额是20万,那么去偷汽车的人只增不减。如果发布虚假情况的获利远大于行政机构的处罚,那为什么不发布,非自愿成本假设是300/人,100人就是3w元,假设民航局处罚是5000,实际上有20人投诉,那为什么不省下3w,赔付5000+20*30??
首先,你的例子全是自己臆想的数据,你说的道理谁都明白,但如果你想证明航司会这么做,应该拿出实际的赔付金额和处罚金额做比较,而不是随意外推。其次,你丝毫没考虑旅客满意度和投诉率的问题,但实际上你之前提到的南航会把这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这也是为什么我说没必要滥用。当然,谁都不敢说任何一班都没有滥用的情况,我想表达的意思只是局方给了你渠道,你不信任航司就去核实,发现哪一班有问题你可以明确指出来,但你不能随便说“经常滥用”,请问你是坐过多少班?碰上过多少次滥用?说话要严谨的。最后,讨论问题就聚焦问题,上来说什么学历的真的很l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