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專家對筆者解釋說,大陸人在香港銀行開戶口,無論是以個人或公司名義,大陸稅務機關都會定期自動收到有關帳戶的信息。以前,這些在香港的資產情況大陸是無法查到的,現今卻是一目了然。
筆者並非稅務專家,特意向一些會計界專才查問,他們說這個完全與美國無關,而是2017年推行的「共同報告標準」(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簡稱CRS,由OECD經合組織牽頭,要求全球簽署國的金融機構,統一按照準則,互相交換金融帳戶資料,通過全球合作,提高稅收透明度,打擊跨境金融帳戶逃稅。
目前有100多個國家或地區已經簽署有關協議,包括中國、香港、澳門、加拿大、新西蘭等國家,但美國並非簽署國。
簽署國由2017年1月開始,向金融機構或個人收集海外金融資料訊息,於2018年9月開始進行第一次交換,包括四大類:存款帳戶,托管帳戶、投資帳戶及特定保險帳戶。如果你在境外有房地產,不需要填寫,表示不動產不在協議範圍內。
根據協議,香港**可以凍結你在香港的資產、凍結銀行帳戶、徵收三倍的罰款稅,甚至坐監的嚴重懲罰。
至於香港的保險公司,至2017年開始已要求新投保客戶進行自我說明,即申報所在稅務地區的稅號,即使大陸人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