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疫情防控从“全面阻击”向“精准防控”转变,从全面封控向网格化管理转变,根据当前黄石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3月23日零时起,社区(村组)人员、车辆恢复正常出行,居民戴口罩、体温监测正常即可通行。社区(村组)常态化开展健康筛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二、…
三、…
四、…
五、自3月23日零时起,恢复城区正常交通秩序,取消私家车单双号上路行驶限制,全面恢复网约车正常运营。城区各条公交线路全面恢复正常运营。客运班线有序恢复。
六、自3月23日零时起,除保留全市(含大冶市、阳新县)高速路口进出通道、351国道枫林镇与江西省交界处、高铁站(火车站)等19个交通管控点外,全面撤除黄石市其他交通管控点。
七、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咖啡厅、茶室、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限制清单外的市场主体,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五到位”措施的基础上,可自行复工复产,不需审批。恢复运营的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查健康码、测体温、防人员聚集等措施。
八、全市机关事业单位3月24日恢复正常上下班。
以上各项措施除有明确时间要求的,自通告下发之时起执行。
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202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