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飞客2147943 于 2021-1-26 17:56 编辑 Brianli 发表于 2021-1-26 13:59好吧 还是觉得这个规则有歧义我去年11月就把36个权益消耗完了 按规则获得今年第1-3个权益自然想到是去 ...
我觉得规则理解问题。
(2)2021年12月31日是2021年度“36+1”新生活权益的整体到期日。2022年1月“36+1” 新生活权益点的获取按2021年12月交易额判断,纳入2021年整体交易规则。
2、如您持有符合条件的中信银行VISA无限卡、银联钻石/卓越卡、JCB御尊卡,可直接获得36个权益点。权益点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每卡每月最多可使用6个权益点。
根据规则,全运动权益按自然年算。12月31日到期。
2022年1月“获取权益,按2021年12月交易额判断,纳入2021年整体交易规则。
那么2022年1月权益算2022年的1到12个点,获取规则按2021年,2021年的规则是前12个点上月消费6000。
12月消费6000、1月消费6000、2月消费6000、3月消费6000、
4月消费50000、5月消费50000、6月消费50000、7月消费50000、
8月消费60000、9月消费60000、10月消费60000、11月消费60000、
这样权益获得的月份是1--12月。
如果客服硬说算2021年的权益,那么36个权益,应该是2月到明年1月为周期。
1月消费6000、2月消费6000、3月消费6000、4月消费6000、
5月消费50000、6月消费50000、7月消费50000、 8月消费50000、
9月消费60000、10月消费60000、11月消费60000、12月消费60000、
这样权益获得的月份是2月到明年1月。
根据60万获取全部权益来说,按客服逻辑,上一年12月消费的6万,1月获取3个权益,算上一年。
新一年如果消费60万万,获取36个权益,1月3个,那么会出现一年39个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