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行的同事于今天(2021年3月18日)14点19分在四川航空官方APP订购了3月19日的3U1423次航班机票,由郑州飞往成都。实际承运人为南航的代码共享航班(川航作为市场方)。今天21点30分左右收到号码为65539310的短信通知说航班延误,可以改签。致电南航改签,南航说找川航改。致电川航,川航说让南航改,我们告知工号为011831的川航电话客服说南航电话客服说因为是川航的票南航无法改签,川航说需要南航出具延误证明。我们再次致电南航,告知了南航票号信息,南航说因为市场方是南航无法查询到票号的具体情况,但已经查询到航班延误,因为没有南航的票号,所以无法出具延误证明,需要请川航在系统内操作“核实外行航班信息”申请后,只能由川航进行改签办理。再次致电川航,要求更改,川航依然说无法修改。此时我(同事电话打了这么久,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换成是我在跟两个航空公司沟通了)提出如果还是这样相互推诿我将向民航总局投诉。川航勉强答应可以提供南航短信通知的截图来特殊申请,是否通过要看领导意见。23:31分川航客服电话95278致电,告知我“领导”审批结果是无法进行改签,需要南航提供延误证明。我告知川航客服:我作为消费者,无法理解和承受川航和南航的合作关系所带来的任何影响,我在川航官方APP上买的“川航的机票”,需要改签找川航理所当然,川航电话客服(工号011831)依然表示无法改签。我告知她我会正式向民航总局投诉。
由此事,深感“川农航”在此类问题上的处理太差劲了。我将投诉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