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Co2 于 2023-7-31 18:05 编辑 分享两件心得,仅针对国航客票
一是付费选座(包括现金,里程,选座券)后未能实际使用等值座位,可以全额退款,外加等值赔偿。如果用的选座券一般是80EV。有的客服会故意不提赔偿,你只要多问一句赔偿就会给,因为手册里写明的。
二是联程客票,第一段已使用的情况下,非自愿退第二段,退款金额是总票面价的50%加第二段的税费,并不是第二段的分摊运价加税费。通过国航直销退一般都不会出现问题,通过第三方退很多情况会少退,按照第二段分摊运价退。
比如今天某个帖子提到的武汉-北京-大连,票面TT分摊为370/180,税费110/80,合计740。第一段已使用,第二段航变非自愿退票,按票规应退(370 180)/2 80=355,四舍五入后360元。而非180 80=260元。
其实这个规则代理都是清楚的,但很多不按这个执行。而且好笑的是,如果两段票价反过来,及第二段的票面价超过了总票价的50%,代理就突然明白过来按50%退而不按分摊运价退了。说代理不是在故意违规反正我是不信。已提交监管部门调查是否构成违规。建议有类似情况的老哥们也及时联系监管部门。
图就举个例子,不只这一家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