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ealotPro 于 2024-10-2 10:22 编辑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http://www.pbc.gov.cn/zhengwugon ... 122715462561557.pdf涉嫌违反公平、公正原则
第三条 银行、 支付机构向金融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循自愿、
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承担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 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定义务。
第十七条 银行、 支付机构对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信息披露时,应当使用
有利于金融消费者接收、理解的方式。对利率、费用、收益及风险等与金融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信息,应当根据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复杂程度及风险等级, 对其中关键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说明, 并以适当方式供金融消费者确认其已接收完整信息。
第十九条 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利用技术手段、优势地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金融消费者接受金融产品或者服务,或者
排除、限制金融消费者接受同业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或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