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huen271 于 2023-12-13 17:59 编辑 国航的惩罚只是减某一机队的飞行时数,我觉得算是比较轻的了,毕竟国航有不同机队,可以调配其他机型减少影响… 以前民航局罚其他小一点的航司,直接是减整个航空公司固定百分比的航班量,这才是比较狠的惩罚… 还有那次国航事件,对国航的直接罚款也只是5万元…
还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64号)》令,把空难中承运人应承担的人身损害赔偿为最高40万人民币的封顶限额… 这种赔偿额度在全世界看来应该是比较低的…
国内民航安全记录整体来说是可以的,但对乘客的经济赔偿法规相对比较弱,反而更倾向保障航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