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gary 于 2020-4-7 22:28 编辑 关于4月4日多伦多—上海MU208 事件,在本论坛有好几个帖子图文并茂介绍。也可以看看“好积友”的一篇
《东航,加拿大法律了解一下?》(有论坛朋友转发过
https://www.flyert.com/thread-3497816-1-1.html)
这里我主要补充下,对于外国航司,加拿大的各种政策是否能管束?旅客的权益是否能通过加拿大**的渠道得到申诉?
东方航空对于我个人来说是极少选择的航司,尤其是洲际长途航空,唯一的一次也是从多伦多出发,途中我要帮空少充当翻译,否则他听不懂我旁边的女士以英语提出的餐饮要求(飞国际线你派个不懂英文的空服?开国际玩笑吗?);最后到达越南也把我的行李箱摔烂,沟通2个月说赔偿$50 美金,而且必须飞到越南领取(这是“有本事你来拿”的意思吗?)。我当然没有选择去领取,就是往后“东航”避之则吉而已。相信东航的服务水准,有乘坐过的都“有口皆悲”(不绝对,但命中率高)。
运营多伦多到中国内地航线的航司一共三家,南航(到广州)、东航(到上海)、海航(到北京),其中服务最好的是海航,南航也不相伯仲。在中国“五个一”政策之后,剩下东航(到上海)和海航(到北京)。
如果这次MU208事件属实(目前只有乘客一方的声音),我不知道网上原来/体谅东航的人是怎么想的?
当鱼肉开始为刀俎开脱,当羔羊开始为恶狼辩护,那么这就是一个良知垮台、道德破产和理性崩溃的世界。- 航司怎么裁量75%的乘客,这事儿只要摊到自己头上,一定都说不公平的,所以这个不讨论。
- 重点是,政策不是航班起飞前几个小时才出来的,没有足够时间通知乘客?非常时期,为何还让乘客聚集机场?
- 另外,同样飞加拿大的国航、海航、南航怎么就没出同样的事情?
上述文章中有提到“2019年加拿大交通部颁布的加拿大航空乘客保护(APRR)法案”,
该法案适用于“所有出发地和目的地是加拿大的航班(包括connecting flights)”,因此MU208航班在法案受保护范围。下面来就来说说这个法案对于乘客的保护,将有助你寻求赔偿。(法案官方文件:
https://otc-cta.gc.ca/eng/air-passenger-protection-regulations)
这次事件适用于以下 “关于因航空公司原因被拒绝登机,行李丢失和停机坪延误” 条款。1)如果航空公司因为无关安全的原因被拒绝登机,导致行程延误(包括机票超售)。航空公司需要对乘客进行以下赔偿:根据最初机票显示的到达目的地所延误的时间赔偿:延误6小时以内赔$900;延误6至9小时赔$1800;延误超过9小时赔$2400。
2)航空公司需要为乘客提供航班信息。如果出现延误或航班取消的情况,航空公司需要为乘客解释延误或取消的原因。同时每30分钟要向乘客更新航班情况,直到航空公司公布最新的起飞时间。
3)所有国际航班出现行李丢失或损坏的情况,乘客可最高获赔$2100。而所有国内航班,则最高需要赔偿丢失或损坏行李的同等价值。航空公司还需要将行李托运费退回给乘客。
4)停机坪延误期间,航空公司需要免费为乘客开放洗手间、提供冷暖气、食物和饮料。如果在停机坪等候3个小时仍未起飞,飞机需要返回登机口,安排乘客下飞机。如果刚好有机会飞机能起飞,航空公司则可再多推迟45分钟。
5)航空公司需要明确列明哪些大小的乐器需要托运,或者可以带上飞机。列明托运价格,航空公司不能拒绝托运乐器。
由于没有及时告知乘客,2019年加拿大的几家航司都有被处罚和责令赔偿。这次事件发生在加拿大境内,你觉得你是找加拿大申诉还是找东航国内客服申诉靠谱?
加拿大航空乘客保护,你可以通过以下网上提交申诉。乘客将有一年时间向经营该航班的公司提出赔偿要求。航空公司需在30天内做出回应,要么支付赔偿金,要么说明为什么不该赔偿。https://rppa-appr.ca/file-air-travel-complaint最后,我想说的是,每每有“特殊情况”的时候,总能看到一些中国人坑中国人的事件,这次华人黄牛党在微信上炒票就可见一斑,我只能说深表遗憾。还有,希望要乘坐这些航班的人真是刚需和紧急,花几万人民币去抢一张经济舱?加拿大真的有那么“水深火热”吗?明明超市供应充足,物价稳定。祝君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