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楼主查了下,航旅上显示原计划20:35-00:05。13:18第一次调时,14:18第二次调时到23:59-03:35。实际到达07:05。
楼主18时买票,购票时计划是23:59-03:35。保险公司第一个原因说不过去,计算4小时肯定是得用购票时来计算的。
第二个原因楼主可以坚持调时和已公布延误有区别。而且已公布延误针对的应该是是调时前的延误,或者说是调时带来的延误,也就是从00:05到03:35。不应该因为调时就不赔从03:35开始的延误,因为楼主购票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是从00:05到03:35的延误,不应该认为楼主知道或应当知道从03:35开始会继续延误。
总之工作日时间打一下短信里的电话,是深圳人保的电话。要求就本案的情况具体解释一下,然后撕一下。个人感觉是有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