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飞客TOP 于 2024-6-20 15:43 编辑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根据现有事实,是酒店方觉得住宿合同存在重大误解的,因此,应当是酒店方三个月内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住宿合同。
现在酒店方,单方面以重大误解为由,单方强制取消订单,其没有向法院行使撤销权的,系单方面解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