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班(A出发),延误后取消(有登记牌盖章)
2、A地第二天没有航班排班,所以安排的第二天替代航班(B出发),结果第二天一早通知取消;
3、继续安排第二天替代航班(C出发),延误后飞了
时间节点:
第一班,计划起飞第一天18:30,第一天晚23:09宣布取消;(有登机牌)
第二班,计划起飞第二天17:50,第二天早08:38宣布取消;(无登机牌)
第三班,计划起飞第二天17:35,实际起飞20:40 ;(有登机牌)
(第三班,原始是12:40,第一天满了改签不了,要不是第二天晚点有人退票,都买不上)
三家延误险:
1、招行忘了用他付款,痛失800;
2、建行,要怎么开延误证明? 航空公司的意思是三个航班的三个延误证明? 我再附上两个登机牌,这样可以吗?
3、中行,中行是算18:30-第二天20:40,延误27小时10分钟,还是分成三个,2个取消,1个延误,分开理赔?
另外,这种值机后取消,改安排异地航班的,当晚住宿、第二天车票,航空公司都没有说法吗?
中联航说A航班是天气原因,住宿费、交通费都没有补偿;
B航班是公司取消,可以补偿B到C和C地的交通费,但是以机票抵扣券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