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木得钱的未来留学党 于 2020-1-9 19:29 编辑 写在前面:之前有人建议我放在一个帖子里更,觉得有道理
所以我这次就放在一个帖子里更了
今天早上收到了来自总经理的回复
总体来说是如下态度:
1. 这位员工在我们酒店工作了很多年,为人很友好,没有收到过一次投诉(言下之意我的投诉是无理取闹)
2. 拒绝了我的书面道歉的要求
2. 虽然法律里没有如此规定,但是鉴于此事”莫须有“,只要我的员工不想还是不用道歉
3. 酒店是否设置24小时值班经理是由酒店自行决定
4. 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会迫于压力道歉
这么看目前差不多就是死局了

我今天在领英上联系了万豪的CEO,如果没有回复再发邮件
如果还是无法解决,那么就需要各位坛友稍稍贡献下自己的力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