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支持楼主据理力争,主张自己应有的权益。
但仔细查了一下英文版的Terms & Conditions:4.3.c iii为Elite Welcome Gift。其中明确写明对于非美国加拿大和欧洲的万怡酒店,如果酒店是设有酒廊的(无论酒廊是否开放),则可选的Welcome Gift为500积分,或在酒廊用早餐,如果酒廊关闭,则在餐厅用早餐。
只有在万怡酒店没有酒廊的情况下,可选的Welcome Gift为500积分,或F&B Amenity,或每晚$10的餐饮券(最多两人)。
因此对于此次事件,如果所涉及的万怡酒店的确是有酒廊但处于关闭状态,则欢迎礼遇可选为500分或在餐厅用早餐,而不包含每晚$10的餐饮券选项。
楼主可以仔细再看一下条约,看看是否和我的理解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