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观点一:隐私泄露不是问题,因为在科技飞速发展的情况下,你越是要便利,就越是存在泄露隐私的可能。问题在于,对于那些被泄露的隐私,以及被他人使用的隐私,有无真正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惩治办法。
我的观点二:个人实名制的力度不是太大了,而是太小太不够。当盗用他人隐私者不仅在其个人征信上被拉黑,且相应法律惩罚能到位时,盗用他人隐私的行为必然会比现在有所收敛。就像一边反对道路安装摄像头,一边又跳脚要求找回被偷被抢的财物,是件让他人哭笑不得的事。那么与其如此,我情愿适当让渡一些个人隐私被监管,从而换取更多的个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