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
23.12.31,我从上海飞的小松机场,然后到的金泽,原计划是从金泽一路到富山,到高冈及冰见以后,再从富山到新泻
然后在1.23从新泻飞回来
我的原计划的旅行时间是12.31-1.23
实际情况是这样:
1.1我在金泽亲身经历了能等的大地震,金泽与能等同属石川县,金泽距离震中大概40公里左右,震感非常强烈
在地震以后,因为为震群型地震,所以不停的有比较大的余震,5级到6级的余震都有好几次
1.3在新干线恢复以后,我就直接从金泽到大阪了,因为地震实在吓到了,旅行体验太差了,我只能逃走了
之后我在大阪和歌山玩了一阵子,因为我其实还是很想去新泻玩的,我也一直在关注地震的情况
但是在1.14号左右,新泻本地实际发生了6级的地震,我发现这个情况以后,彻底打消了去新泻的行程
就从大阪飞回了上海,并对新泻会上海的机票做了退票处理
然后我从东航客服得知,东航的地震退票政策是1.1-1.21的可以免费退票
东航的意思是我的开始机票是12.31,回来的机票是1.23,不在这个时间以内,不能退票
对此我就感觉很有问题:
1.实际而言,我的行程是最受地震影响的,我能提供我原来定的所有酒店等订单,金泽,富山,新泻,就是地震最受影响的区域,但是因为我旅行时间比较长,正好完美错开的所谓的退票时间,然后就不给退票了
2.我进行投诉以后,得到的反馈是一样的,只是拿政策说事,我就觉得,我实际是受影响的,但是东航这样,真的太不讲道理了
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真的我实际受到了影响,但是他们也没人工处理的感觉,只和我谈规则,然后这个规则制定的本身,也没考虑我这个情况,是不讲道理的
我想请问各位大神,我这个情况,要怎么维权比较合适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