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toujours0017 于 2020-2-3 12:42 编辑 hellobai 发表于 2020-2-2 04:42这里有国航的霸王条款,为什么还要收回丢失行李的通知单,就是为了归帐,或者防止客人再索赔。特别会。
收回"丟失行李的通知單"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
航空公司大都知道為什麼旅客需要這個,99%大概是要去跟保險公司申請。
既然如此,航空公司應該要準備兩聯,一聯給旅客一聯自己存查,上頭應該都會有編號。
如果因為防止客人重複索賠,案件編號就是有其必要,不管通知單印了幾份,編號永遠都只有一個。但不是只準備一份小心翼翼地保存誰也不給,這做法很落後。至於簽假名字我覺得就更沒有必要了,行李又不是她弄丟的,旅客只是要個官方文件而已。